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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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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侵权责任法》实施拟设第三方机构专管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1日 来源:广州医疗事故代理律师
[导读]: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事故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事故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专家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由卫生部颁布的实施临近,京城的许多大医院都在选择保险公司,有意投保医疗保险。一直在国内处于;低迷;状态的医疗险一下子开始变得火爆了。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不少医生;诉苦;:医疗工作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高科技含量的职业,再好的医生也不能保证在给患者看病时就;百无一失;,而往往出现了医患纠纷就将推到医生的身上,显然有失偏颇。况且在新的中首次提出并细化了鉴定专家库、举证、赔偿标准等内容,医疗事故的范围和内容划分更细更广了,对医护提出的要求更高了。

  为了减轻医护在医疗事故中承担的经济风险,京城的许多大医院都在选择保险公司,有意投保医疗保险。有关医疗管理部门也在与保险公司商谈,确定合理的保费计算标准。;这样一旦出了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来出面处理医疗纠纷,能在经济索赔问题上予以指导,又能为医护人员‘铺平道路’,让医生专心工作,这对医患双方讲都是好事。;一家正忙于为医护人员选择险种的医院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对记者这样表示。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已在国际医疗行业渐成规模的医疗险在我国尚不成熟,原因在于过去对于医疗事故的补偿额较低。像一级死亡事故的补偿额仅为3000元。而医疗险属于高费率险种,医院在出现医疗争议的情况下,更愿意自掏腰包解决。而即将实施的却着实在让医护界深切认识到,要想处理好医患纠纷,选择上医疗险是明智之举。已经;先行一步;的朝阳医院、天坛医院、首都儿研所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医疗机构已相继为在职医护人员购买了医疗险。不少医院也正在跃跃欲试,做前期的准备工作。

  对此,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张建枢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少数几家医院的这种勇于尝试,已让医疗险这一形式在医疗界开了先河,得到了初步推广,这也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保障;。

《侵权责任法》实施拟设第三方机构专管医疗纠纷

  7月1日,即将实施,该法以11个条文专门规定了“医疗损害”。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恶性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

  “医疗纠纷的增多,迫切需要第三方也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件好事,可以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使其有法可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柳青峰介绍。

  实施后,患方起诉医方,患方作为原告需要首先举证,大部分患方会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举证,并要求医方配合鉴定;如果医方对鉴定结论不满意,也可以同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两份证据相同、双方没有异议,法院可以根据证据直接判案。因此,未来医疗事故鉴定并不会被“封杀”,只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程序,弥补不足。

  省卫生厅负责人解释,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并结合我省医患纠纷处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卫生厅建议在全省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保险相结合的第三方调解机制。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是解决医患纠纷的一种新途径,是由独立于医、患之外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咨询、调解、处理,同时配合医疗保险给予理赔的工作模式。

  省卫生厅建议首先成立由省政府牵头,省法制办、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联合推动小组,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相关文件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并在各市、县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体现公平公正性,医调委归口司法部门,各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同时由省卫生厅牵头会同省保监局联合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保险。

  据介绍,目前,省卫生厅根据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已草拟了和,并上报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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